1、業(yè)主委托并提供資料。
2、交評單位提出意見草稿,并提出建議。
3、業(yè)主或建筑設計單位提供補充資料,并討論交評意見草稿,在基本可行的前提下,由建筑設計單位針對交評意見提出自己的修改意見及修改草稿。
4、交評意見正式確定,建筑設計單位相應的提交確定的改善設計圖,如總平圖、地下車庫布置圖等。
5、交評單位匯總資料并制作文本提交業(yè)主。
6、提交交警部門和規(guī)劃部門,組織交評審查會
7、根據(jù)交評審查會修改交評意見,建筑設計單位相應修改改善圖紙,交評單位重新制作文本并上報相關部門。